职责: 1、对行政监察工作全面负责; 2、对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守法执法情况的检查; 3、受理控告、检举; 4、调查处理政纪案件; 5、受理申诉;
工作内容: 1、对行政监察工作全面负责; 2、监督检查行政部门和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林管局、林业局决策、决定、规章制度情况; 3、抓好纠正不正之风; 4、受理信访举报,做好案件调查处理和受理申诉; 5、围绕企业管理的重点环节,开展效能监察; 6、加强自身素质,提高队伍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