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1、对驻在单位的森林资源和林政管理及其有关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2、监督建立和执行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制,并负责审核有关执行情况的报告; 3、承担派出单位确定担负的有关森林监督职责; 4、按季度和年度向派出单位提出森林资源监督报告;
工作内容: 1、全面监督有关森林资源管理的政策、法规和规定的实施及森林资源消长目标责任制执行; 2、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及其对采伐许可证的管理,木材凭证运输及销售总量; 3、监督驻在单位育林基金的使用; 4、监督造林、更新、封山育林、森林抚育、改造等营林生产和成果的检查验收,新成材资源的验收; 5、监督林地管理及各种工程征占用林地管理及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执行情况; 6、监督森林资源调查成果上报,森林经营方案区划、规划、调查设计等文件的实施,生产作业的拨交、验收; 7、监督森林资源档案、统计报告制度的执行; 8、监督野生动物、植物保护和管理; 9、监督森林资源的保护工作,如防火、病虫害防治、乱砍滥伐林木等; 10、监督有关森林资源管理的其他问题,完成派出单位交办的其他事宜;
|